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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2:1-3(和修版)

2:1 从前,你们因着自己的过犯罪恶而死了。
2:2 那时,你们在过犯罪恶中生活,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领袖,就是现今在悖逆的人心中运行的邪灵。
2:3 我们从前也都生活在他们当中,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的意念去做,和别人一样,生来就是该受惩罚的人。

这3节在原文是一个不完整的句子,只有一个直接受词以及一连串对这受词的描述。因此,和合本将本来在5节才出现的动词也重复在这一节之中,期望更清楚表达意义。但是这样却破坏了原文中对于我们未相信耶稣基督之前的境况的重视。这里的独立性让读者更清楚强烈地面对信徒得救前的处境,也与上文所指信徒已经历的大能成为对比。

保罗首先在1节指出信徒从前的状态是死的。死亡的基本意义在于与生命或活着的人分离,而属灵上的死亡代表着与上帝的生命隔绝,未信的人虽然仍活在世上,却是远离上帝创造的设计,也不能与上帝相交。

保罗指出:我们死的原因是我们的过犯与罪恶,“过犯”(παράπτωμα)可能的意思是“不能达标”,而“罪恶”(ἁμαρτία)可以是“失足”或“背弃正途”。这里使用了两个基本上同义的字来表达,并不是要作更全面的解释,而是加强重点,这两个字都表示人活着未能按能力所及做当做之事。这里两个字都是众数,表示这并不是指罪作为一种权势或人性,而是指出人所犯的实在罪行。

1节着重于我们是身处一个死亡的状态,而2节却是回顾在这状态下的一生,“行事为人”是指我们的生活方式、目标、和表现。这并不是说人在未信主之前,行为上是充满罪恶的,而是说人的整个生活方式受到一些与上帝为敌的风俗所支配,在这些权势的管辖之下而活。

在2节结束,保罗指出这个管辖未信者生命的权势,也是现今在悖逆的人心中运行的邪灵。这“悖逆的人”可能是指那些不相信耶稣是基督的犹太人,因为在这之后,保罗又再回到使用第一身众数,指出“我们”也是曾经与“他们”一样,都是应该接受上帝忿怒惩罚的。在3节最后,保罗以“和别人一样”来形容所有人所应得的结果,这“别人”(οἱ λοιποί)是一个犹太人惯用对外邦人描述的字眼,带有歧视的意味,而在这里却是用来指出犹太人与外邦人在罪中所要得到的相同结果。

这简单的论述,可以说是罗1-3章的一个整合,指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当中所包括的,是犹太人与外邦人,没有分别,都同样地需要上帝在恩典中的拯救。

思想:

所有人在未信主之前都是活在罪中,在罪恶的权势之下,都同样地应得上帝的审判。

 

良友电台、建道神学院合作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