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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28:16-25(和修版)

28:16 “正月十四日是向耶和华守的逾越节。
28:17 这月十五日是节期,要吃无酵饼七日。
28:18 第一日要有圣会,任何劳动的工都不可做。
28:19 要把火祭,就是两头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七只一岁的小公羊,都要没有残疾的,献给耶和华为燔祭。
28:20 要同时献调了油的细面为素祭:每头公牛要献十分之三伊法;每只公绵羊要献十分之二伊法;
28:21 为那七只小公羊,每只要献十分之一伊法。
28:22 此外,要献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为你们赎罪。
28:23 除了早晨经常献的燔祭之外,你们也要献这些祭。
28:24 一连七天,在经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浇酒祭之外,每天要这样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献给耶和华。
28:25 第七日要有圣会,任何劳动的工都不可做。”

五经律法规定,以色列人每年要守的节期如下:正月十四日开始的逾越节与次日开始一连七天的无酵饼节、逾越节之后七周的初熟节(又称作七七节或收割节)、七月初一的吹角节、七月初十的赎罪日,以及七月十五日开始的住棚节(又称作收藏节)。在此先论逾越节与无酵饼节。

1. 节期与历史:逾越节是为记念以色列民脱离埃及的奴役,得着自由。“逾越”(名词pesaḥ)源自第十灾,耶和华灭命的天使巡行埃及全境,击杀每一家的头生的,无论是人或是牲畜。但凡门框门楣上涂有羔羊之血记号的人家,天使就“逾越”(动词pāsaḥ)过去(出12:13)。“无酵饼”(māṣṣôt)节更是记念以色列民出埃及的时候,来不及让面团发酵,他们要一连七天吃“无酵饼”。

2. 节期与食物:逾越节当晚,以色列人要吃几样食物,包括羔羊的肉,“要把羔羊连头带腿和内脏用火烤了吃”(出12:9)。其次是吃“无酵饼”(māṣṣôt),因此以色列境内这几天都不可有发酵过的食物。第三是吃苦菜,记念以色列民在埃及所受到的痛苦。

3. 节期与献祭:除了原本每天早晚都要献的燔祭、素祭和浇酒祭之外,逾越节还要另外宰献“两头公牛犊,一只公绵羊及七只一岁的小公羊,都要没有残疾的,献给耶和华作燔祭”(民28:19)。此外,要献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为百姓赎罪(民28:22)。“赎罪祭”原文即“罪”(ḥaṭṭā’t),表明在那里有“罪”(ḥaṭṭā’t),那里就有神所预备的“赎罪祭”(ḥaṭṭā’t)。而且不可留到第二天早晨才献,作法类似献平安祭。

4. 节期与圣会:无酵饼节第一天和第七天都要有“圣会”,而且“无论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作”(民28:18、25)。“圣会”(miqrā’ qōdeš)意即“宣告这是一个神圣的日子”,后来犹太人会在这日聚集,宣读雅歌,表明耶和华对以色列民最深的爱。

思想:

守逾越节有多方面含义:一、敬拜与献礼。逾越节要到耶和华面前一起守节,说明这是敬拜的礼仪,其内容就是向耶和华献礼。二、纪念与盼望。纪念救恩历史,宣告属于神的身分,盼望完全救赎。三、旧约与新约。献礼包括燔祭、素祭与浇酒祭,而享用逾越节晚餐更像是平安祭。在旧约中燔祭与平安祭往往代表立约与更新,后来耶稣即在此基础上,借逾越节晚餐来更新并建立新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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