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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1:12-19(和修版)

1:12 所有过路的人哪,愿这事不要发生在你们身上。你们要留意观看,有像这样临到我的痛苦没有?耶和华在他发烈怒的日子使我受苦。
1:13 他从高处降火进入我的骨头,克制了我;他张开网,绊我的脚,使我退后,又令我终日凄凉发昏。
1:14 他用手绑我罪过的轭,卷绕着加在我颈项上;他使我力量衰败。主将我交在我不能抵挡的人手中。
1:15 主弃绝我们当中所有的勇士,聚集会众攻击我,要压碎我的年轻人。主踹下少女犹大,在醡酒池中。
1:16 我因这些事哭泣,眼泪汪汪;因为那安慰我、使我重新得力的,离我甚远。我的儿女孤苦,因为仇敌得胜了。
1:17 锡安伸出双手,却无人安慰。论到雅各,耶和华已经出令,使四围的人作他的仇敌;耶路撒冷在他们中间成为不洁净。
1:18 耶和华是公义的!我违背了他的命令。万民哪,请听,来看我的痛苦;我的少女和壮丁都 被掳去。
1:19 我招呼我所亲爱的,他们却欺骗了我。我的祭司和长老寻找食物,要救性命的时候,就在城中断了气。

由12节开始,哀歌由1-11节的“她”转为用第一身的“我”来描述锡安女子,诗人把自己都代入成为这个“我”,为锡安说明自己的心路历程。

这个悲哀的“我”向一切过路的人发出呼吁(12节),祈求他们能观看这悲哀的“我”,这些过路的人原来不是善男信女,这些人在诗篇的描述中比较负面,他们会摘取篱笆内的东西(诗80:12),在被掳时进行抢夺(诗89:41),他们都是在别人受苦时占便宜,所以他们应该对人间疾苦很有经验,而现在这个悲哀的“我”正在被掳的苦难中,自然便吸引这些过路的人来占她便宜,但当这些过路的人正在抢夺她时,她祈求这些人观看自己,看看有没有其他别人所经验的苦难像她一样,答案自然是“没有”,代表这个“我”所经验的苦难是奇灾,任何过路的人都会看见而诧异。

13-15节就是这个“我”向过路的人的独白,说明耶和华如何苦待“我”,包括天使从高使火进入骨头,神也铺下网罗绊她的脚,也有罪过的轭在这个“我”身上,象征神加在锡安身上的审判与刑罚,神也在争战中弃铙绝一切勇士,也压碎当中的少年人,这些都是暴力的字眼,虽然这都是文学,当中的用字是修辞技巧而不是描述实况,但这些文学的用字却很暴力,难怪有学者认为这是神的暴力。这样,这个“我”经验前所未有的暴力,她正在经验一位陌生的耶和华,昔日耶和华是看顾她的神,现在却视她如敌人地攻撃,并使她生不如死。

16节描述“我”正在哭泣,也说明那些本来当安慰她的盟友却远离她。17节记载锡安举手求救,但无人安慰,因为全能的神已下令使四围的人都作她的仇敌,这个“我”认定耶和华是一切苦难的始作俑者,既然耶和华主控了一切,她也再没有反抗的力量,只能在无能中看见耶路撒冷只不过是不洁之物,而这个“不洁之物”叫我们回到8节提到女性月经的图像,说明这个“我”的污秽甚大。

可是,18节却笔锋一转,指出“耶和华是公义”,并说明神这样待她是因为她违背神的命令,完全认同申28章对她的指控。因此,我们看见这个“我”在12-17节的投诉与质问的同时,却在18节反过来说明耶和华的公义,这种张力与矛盾表明了哀歌的双重整全性,两者不分开,两者也不和谐,并且并存在自己的生命中。

思想:

有时我们会放弃18节的信仰,只活出12-17节的质问,但若果这样做,我们便对神的公义都否定,也等于放弃信仰;有时我们会放弃12-17节的质问,只说明18节的理念,但这便等于把真实的感受都压下,却同时没有感情地高举神的公义。诗人这两种决定都不做,他把这两个格格不入的东西放在一起,才能唱出有血有肉的哀歌,能在不放弃信仰的同时也能向神流露出真感受。这也成为你的共鸣吗?

 

良友电台、建道神学院合作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