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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1:12上(和修版)

1:12 凡接纳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

正如昨天所说,世上没有属他的接受他。万有的主,却在属他的(地方)中找不到接受他的人。

不过,约翰福音却在这节经文给我们一点安慰──原来并不是所有人都是这样。这世上,有一些人,他们愿意“接待”他。何谓“接待”(ἔλαβον)他呢?原文可以解作“接收”、“接受”。不过,最直接清楚的解释,其实来自经文,就是“相信”他的人。

其实经文的次序是“凡接待他的,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就是信他名的人”。和合本将后面一句“就是信他名的人”放在较前的地方,与“凡接待他的”并列。这做法有它的好处,就是能够令我们清楚一个事实:接受耶稣基督的人,就是相信耶稣基督的人。

相信,就是接受──这是信心最基本的定义。

正如昨天说,耶稣基督来,就已经改变一切。上帝要光照这个世界,这改变是必然的,与世人的反应无关。尽管黑暗不接受光,尽管世界不认识他,尽管自己的人不接受他──上帝的真光已经照耀!恰恰在这不变真光的照耀下,世上有人愿意相信!愿意接受这真光是真光!我要说,这“相信”是不自然的,违反这世界自己的理性与规则──黑暗不接受光。

然而,真光自己照亮一些人。他们首先被真光照耀,从而接受了、相信了。因此,相信,就是单单的接受。这行动其实是被动的。相信的人,其实只是被光照了,他们真真正正在真光之下,被改变了。他们发现“他来了”。因此,他们只是纯粹的“接受”。这种纯粹性,就是信心的起始。

思想:

你也是相信耶稣基督的吧?信心,就是纯粹的成为上帝工作的对象。他来了,你就成为他来的地方;他要行神迹奇事,你就成为这神迹奇事发生的生命舞台;他要改变更新,你就成为他改变更新的对象。这不就是基督徒的“信心人生”吗?

 

良友电台、建道神学院合作推出